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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院的委員請自願扣薪水

關於此次兩岸服貿+馬王之爭+你推我閃的事件 我想說說我的看法,我覺得台灣人民很奇怪,什麼都要馬先生出來面對,馬先生都要出來答覆? 人民有權力發聲說出心裡的痛苦與意見,但別人也有權利不回應吧。 想想鴻海這麼大個公司,什麼事都要郭老大決定後才可以執行嗎? 每件事都要老闆作決定,那要主管幹嘛呢? 1. 法治國家,就是要用法來治人民,你覺得總統不好,請立法院長提出罷免總統與委員表決 憲法第44-1條,立法院依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九項規定提出罷免總統或副總統案 (馬的,之前我當學生有背過)***立法委員與院長的事*** 2. 學生霸占立法院內,除非學生自己走出來散會不然就是警察把他們拖拉出來,啟動立法院內的警察權是誰的權利? ***立法院長的事*** 3. 服貿要怎麼退回? 服貿才剛經委員會通過(30秒就小小聲宣讀通過)移交給立院,立法院長主持會議與立委作審查表決,請在二讀時就表決退回 ***立法委員與院長的事*** 4. 昨天大學生與馬總統會談的訴求是要先立法通過《兩岸協定締結條例》草案 再談服貿,這是一群大學教授提出的民間草案(內文都有屬名),要誰立法與誰審核呢?***立法委員與院長的事*** 5.立法委員的立法依據是匯集民意,在立法院內溝通協調後作提案與表決,並以少數服從多數、多數尊重少數之精神表決通過法案,收集民意與溝通協調是誰的事?***立法委員與院長的事*** 怎麼看都是立法委員與立法院長的事,哪件事是直接關馬先生的事。 我知道馬先生是總統與國民黨主席的雙重身分會重壓立法委員,但立委與立法院長你是人民選出來的,不是馬先生指派的,立委你怕什麼??? 所以我提倡扣立法委員薪水,因為我認為立委全部失職 再來我們來說說什麼叫"關說": <Google 搜尋關說,第一個連結就是總統府的文章> {公職人員之關係人不得向機關有關人員關說、請託或以其他不當方法,圖其本人或公職人員之利益。本法第八條定有明文。其中所稱關說、請託,指其內容涉及機關業務具體事項之決定或執行,且因該事項之決定或執行致有不當影響特定權利義務之虞者。(本法施行細則第四條)} 大學生要馬總統作出承諾並要求立法委員通過法案或是退服貿,這不是關說,什麼才是關說?? 多看看、多想想,世界的定義會很多樣性。

華人並不愛家!?太值得我們深思了! (老外看華人)

華人並不愛家!?太值得我們深思了! (老外看華人) 我們總以為我們中國人是世界上最有家庭觀念的種族之一,並且深深地為之自豪,然而在老外的眼中,卻未必如此。 有次我和我歐洲的朋友談起了中國人和澳洲人對家庭的重視。沒想到,那幾位歐洲朋友說:“你別生氣,其實,我們覺得你們中國人並不愛家,並不像你們自己說的這麼注重家庭。你們更愛金錢!”我愕然。 於是,我記下了這些真誠的對話:“無論在歐洲還是在中國當地,你們中國人的確很勤奮,中國人在海外也能比當地人積蓄更多的錢財,但我不認為這是你們中國人有經商的天賦,而是你們比我們更節儉,更能省,是通過降低生活標准來完成的金錢積累。你們平時很少上酒吧,週末也很少度 假,甚至週末或假期都不休息。衣服都是從中國買了帶過去,因為這裡更便宜,我甚至看到有上海學生帶了很多碗過去。 “你們會沒日沒夜的工作,把孩子都交給老人照管,除了關心孩子的學習成績外,你們忙得很少和孩子一起玩。耶誕節你們甚至都不休息,而在海外春節是沒有假期的,聖誕節不帶著孩子去海灘,因為你們會覺得這個時候的機票、賓館都貴,不如趁這個時候做點生意賺更多的錢,等淡季了再出門。” “所以,你們華人的孩子 盡管學業上很優秀,但他們總是覺得自己很另類,覺得和當地人比起來,父母更關心的是家庭的金錢收入、關心的是他們的學習分數,而不是他們的快樂。” “是的,我知道你要說什麼,你們中國人愛說這是為了孩子,為了下一代多掙些錢,但每一代都說自己賺錢是為了下一代,那麼究竟哪一代會真正地使用 這筆錢呢? “生命是那麼短暫,你們藉口為了家庭的未來,而在現在就犧牲了家庭,我不知道這個帳是怎麼算過來的,怎麼還能體現你們自己很自豪的家庭觀念。“ 你們為了工作,可以忍受長時間的夫妻分離,要在我們眼中,夫妻不在一起三個月以上,基本上就該考慮辦離婚了。所以我們被派到海外來,就一定是全家一起來,我的妻子、孩子都搬到上海來。他們要是不願意來,我就不可能接受這項工作,家庭比工作更重要呀。我在中國甚至聽說過你們的上一輩人,甚至有夫妻幾十年都分在兩個地方的,到了退休的時候才能生活在一起。這太殘酷了。難道你們就不會為了家庭放棄工作嗎?工作也還可以再找呀! “我的中國公司裡有很優秀的人才,但因為不是上海本地人,家庭就在另外城市,每個月甚至每兩個月才能相聚一次,為什麼其中的一方就不能放棄工作呢?我知道有很多在城市裡工作的農民,他們甚至只...